因此,陳水扁又曾打過參選台南縣長的念頭。以台南縣是他的故鄉,當地鄉親仍將他當神明膜拜的有利條件,他若要參選,當內各有志者自然都將得“讓路”並落力輔選,且當選機率不低。但問題是縣長並無刑事豁免權,對他應對官司並無助益。而且,只要貪污案在一審判決有罪就得請辭了。何況,在眾多政治公職中,縣長的政治地位相對較低,而且所有行政事務巨細無遺都須親自參與,這對已經養尊處優慣了的陳水扁來說,當然是苦差事。
文章說,相對而言,陳水扁如果選上“立委”,就須等到三審定讞且被褫奪公權才會失去“立委”資格,這就有十年八年的空間。他還可進入司法委員會,找瑕疵影響“扁案”的判決。而且,“立委”享有言論免責權,只要當選了“立委”,就可在“立法院”的殿堂中炮火四射,而無須負任何責任。十多年前陳水扁在任“立委”期間,除了是問政認真,在諸“立委”中聘請最多而質素最高的助理,因而無論是審議法案還是出席“國是論壇”,都準備充分,表現勇猛,多次被選為“最佳立委”之外,他還利用“立委”的言論免責權,頻頻炮打國民黨官員,甚至是與李登輝聯手,硬生生地把“行政院長”郝柏村趕了下台。就目前而言,在“總統”、縣長、“立委”三個公職中,最有把握而又最能讓他過癮的,還是“立委”。
然而,按正常程序,“立委”選舉是在二零一一年底或二零一二年初進行,還得等上三年的時間,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於是,本來就政治鬼點子多多的陳水扁,主動向葉宜津提議,可以在台南縣長選舉中表態支援葉,但葉必須提前在確定黨內提名後就宣佈辭去“立委”,讓台南縣“立委”補選能趕在十二月的縣市長選舉投票日前舉行,一旦扁確定當選,就會支援葉。
但文章指,陳水扁此條件,觸動了多方面利益。其一是侵損了蔡英文的主席和權力,坐實了陳水扁是“地下黨主席”之說。實際上,蔡英文只要能處理好陳唐山、葉宜津、李俊毅三人的初選或協調提名事宜,她的魄力就將能展現出來。而陳水扁此舉則不但是讓蔡英無從表現,而且更重要的是架空了蔡英文。其二是犧牲了陳唐山,使在台南縣民調中高踞榜首,而且也一直得到陳水扁祝福支持的陳唐山,情何以堪。其三是這種利益交換的“黑箱作業”,必然會惹起實力並不弱的“謝系”的強力反彈,還極有可能引發民進黨大分裂。
但蔡英文頗為冷靜,她昨日所作出的“目前台南縣尚未有‘立委’出缺,黨也沒有規定參選縣市長的現任‘立委’必然要辭職,一切都由選對會根據個別縣市選情的判斷,所以目前並沒有到必須判斷這個命題的階段”,算是仍能牢牢掌握民進黨對台南縣長參選人的提名權。陳水扁的這條鯰魚,衝不出民進黨的羅網,也就難以游進“立法院”興風作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