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9日電/台灣“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今天表示,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因遭通緝而註銷護照,不過若黃芳彥有意回台說明案情,仍隨時可發給證明文件,只是截至目前並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中央社報道,據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今天證實,收到司法單位通緝黃芳彥的正式公文,已註銷他的“中華民國”護照,並通知美方境管單位,包括移民局等機構。
陳銘政說明,當一個人被司法單位發布通緝,“外交部”就會註銷當事人的護照,但這不代表黃芳彥從此無法返台,若黃芳彥有意回台說明案情,“外交部”仍隨時會配合申請,發給證明文件讓他入境,只是截至目前為止,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