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引渡”罪犯?“陸委會”:兩岸間叫“遣返”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30 16:07:52  


  中評社台北3月30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今天表示,根據兩岸金門協議,兩岸之間進行的是“遣返”而非“引渡”,第三次“陳江會談”在討論共同打擊犯罪議題時,希望能涵蓋一般性的司法互助。

  馬英九今天表示,台灣將與美國協商簽署引渡協定,與大陸也將以類似模式處理。對此,劉德勳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已經確定納入第三次陳江會談的協商議題。

  劉德勳指出,根據金門協議,兩岸進行的是人員遣返而非引渡,兩岸同意透過雙方紅十字會的協助交換資訊並安排人員遣返。這項協議行之有年,但畢竟較為被動,且只有人員遣返,多半是針對個案,效益有限。 

  他表示,在這次的共同打擊犯罪協商過程中,兩岸司法機關希望調整金門協議內容,不只包括通緝犯的遣返,還希望涵蓋一般性司法互助與證據交換、相互協處與受害情境說明等,徹底打擊犯罪。 

  至於兩岸將修改金門協議,或以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取代金門協議,劉德勳說,兩岸主管機關自會有所考量。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