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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秀蓮在記者會上氣憤表示,等了5年都得不到《新新聞》的道歉。(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4月8日電(記者 黃筱筠)針對8年前《新新聞週刊》的嘿嘿嘿事件,呂秀蓮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忍辱負重多年,卻得不到媒體的一點公道與歉意,要求《新新聞》5天內在台灣四大報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否則律師將委為刊登,再向《新新聞》索取費用。
8年前《新新聞週刊》做了一則報導,指上任“副總統”不久的呂秀蓮主動打電話給《新新聞》主管爆料“總統府”傳緋聞,呂秀蓮憤而提告。台灣“最高法院”2004年判決《新新聞》負責人王健壯必須將道歉聲明及判決內容,刊登於《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工商時報》各一天定讞。《新新聞》不服判決,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會議上周五做出釋字第656號解釋,宣告判決沒有違憲。
認為大法官會議終於還她正義的呂秀蓮,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分明沒有這件事情,等了5年時間,卻沒有一點道歉,司法正義也是姍姍來遲,以至於媒體越來越不受重視。呂秀蓮要求《新新新聞週刊》在四大報刊登啟事。
在場媒體詢問,需不需要在呂秀蓮創辦的《玉山午報》刊登,呂秀蓮說不用,只要按照法院判決即可。
記者會上也發生一件插曲,幕僚新聞稿上提到“事實真相竟然是“總統”幕僚傳播緋聞,包括前“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當記者問呂秀蓮是否問過游錫堃本人,呂秀蓮當場一頭霧水,連忙趕緊看新聞稿,看完新聞稿後,呂秀蓮說這是幕僚單位寫錯了,在記者會後呂秀蓮趕緊致電向游錫堃解釋。
呂秀蓮辦公室人員事後也說,新聞稿中提到的是《新新聞》當時的說詞,只是段落上有點錯誤,才讓大家誤以為是呂秀蓮指游錫堃知道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