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8日電/去年10月間,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在南市孔廟遭綠營人士推擠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召開第一次準備程序庭。被告王定宇在庭上不但否認犯行,還亂扯統獨議題,硬迫法官傳召張銘清出庭。
本案被告王定宇遭檢方以違反刑法“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首謀,及傷害罪嫌,求刑一年兩個月;同案林進勳求刑八個月,其餘疑犯則是六到七月不等。台南地院今天針對本案召開準備程序庭,上百綠營人士戴口罩在法院外抗議。
據中廣新聞報道,王定宇、林進勳等八名被告否認犯行,聲稱人民保衛“主權”何罪之有?而多名被告並陳述當天只是路過或在現場運動,絕無檢方指控的聚眾及集結施暴。
王定宇與律師當庭要求法官傳張銘清出庭,並聲稱“除非檢方願承認張銘清是‘外國人’,也就是認同台灣、大陸‘一邊一國’,被告才願放棄詰問權。”
不過,檢方則依“刑事訴訟法”第一九五條第三項,認為張銘清不用蒞庭。合議庭長林逸梅最後裁示,先勘驗張的筆錄證據能力再做決定。
由於今天只是準備程序庭,法院擇定五月二十七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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