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涉嫌四宗罪
中信泰富外匯和約巨虧醜聞爆出後,各界對的質疑主要有三點:一是董事“不知情”是否可信,“不知者”是否可以“無罪”?二是董事會早在去年9月中已獲悉炒輸外匯,何以拖延至近1個月才公開?三是董事會內部知悉集團炒輸外匯後,何以繼續在有關子公司大昌行的股東通函中,表示“就董事所知,本集團的財務及交易狀況沒有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這是不是虛假陳述?此外,若證實集團管理層事先知情而延遲披露信息,則港交所交易記錄顯示在此期間的股份交易量放大,是否表明有人從事內幕交易?
去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公告稱,其財務董事沒有遵守對衝風險政策,在未獲董事會主席批准的情況下,越權跟數家機構簽訂巨額外匯合同,導致重大損失。在隨後的記者會上,時任董事會主席的榮智健和時任董事總經理的范鴻齡均表示,除公告中提及的財務董事外,兩人及其他董事會成員對公司投資高風險杠杆式外匯合約一事“不知情”。一旦證實二人聲稱“不知情”是說謊,證監會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在咨詢財政司長後要求法院頒令取消相關董事資格,或是要求相關董事向上市公司賠償。
因信息披露明顯延遲,董事會成員串謀欺詐的嫌疑很大。知情人士透露,中信泰富早於9月7日,已得悉該公司因進行杠杆式外匯買賣合約,導致155億元虧損,但直到10月20日的一個多月裡,董事會並沒有向公眾披露,待公布時公司已損失近一半市值。一位熟悉上市公司董事會運作的人士告訴南方都市報,在一個月裡,如此重大的消息,僅僅一兩人知情而瞞住其他絕大部分董事,甚至不召開董事會,幾乎不太可能。
同時,中信泰富在去年9月12日發出的一份有關大昌行交易的股東通函中表示,“就董事所知,本集團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及交易狀況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若9月7日甚至更早時已知悉外匯合約事宜,那麼該份通函是對公眾作出的又一虛假陳述以及延遲披露。
警方高調介入內幕交易嫌疑更重
而在延遲披露的這段時間裡,市場懷疑有人提前獲知消息而從中獲利,有內幕交易嫌疑。港交所資料顯示,中信泰富的股票成交量從10月8日開始顯著增加,當日的成交量達1156萬股,其後直至10月14日,日均交易量都維持在1000萬股以上。
另據港交所中央結算持股記錄,作為與中信泰富簽訂外匯合同的三間銀行之一,匯豐銀行9月5日代客持有中信泰富5.456億股,到10月17日持股量則降至5.284億股,減持約1700萬股。而這一個月裡,其他代客持股量排在前列的金融機構都沒有明顯減持中信泰富股權。
上述記錄讓市場懷疑,中信泰富管理層以及相關人士,很可能提前獲知消息而大筆做空、減持獲利。而3日警方高調介入,使得上述嫌疑更重。
常振明擅長“救火”助解債務危機
“我現在很疲憊,但一定會把中信泰富做好。”昨天,臨危受命接掌中信泰富的常振明對媒體坦言,這是中信集團的要求。分析認為,常振明經驗豐富且擅長“救火”,可穩定信心,使中信泰富年內須償還的90多億港元短債延期,幫助經營困難、負債高企的中信泰富渡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