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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社保案核心人物審判結束 原國辦秘書獲死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20 09:06:25  


  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卷入上海社保案被查21個月後,4月17日上午,申能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王維工終於等來了一審判決: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南方日報報道,長春市中院一審判決稱,王維工在1995年至2006年間,利用其先後擔任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國務院辦公廳秘書等職務上的便利,為8家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并為此多次索取、收受請托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3.47138萬元。上述8家單位及個人中,僅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張榮坤,就向王維工行賄933.2545萬元賄賂,占到其全部受賄款的七成。

  記者獲得的相關司法材料顯示,2002年1月,張榮坤曾為福禧投資收購上海路橋事項請王維工幫助。王維工為此邀請陳良宇(另案處理)與張一起用餐,張榮坤請陳良宇關照,陳良宇當即表示支持。之後,陳良宇違反決策程序,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上海路橋轉讓給福禧投資。據起訴書,“此筆交易實際支付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

  長春市中級法院認為,王維工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能够主動坦白辦案機關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有認罪悔罪表現,且受賄款物已被全部收繳,依法判處其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據記者獲悉,王維工未當庭提起上訴。至此,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的審判亦基本結束。 

  王維工原係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1994年出任上海市委主要領導秘書。此後,他曾任職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及上海市委副秘書長。2002年秋中共十六大之後,王上調北京,進入國務院辦公廳,直到2007年初返回上海後直接進入申能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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