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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被詢及陸資來台的問題,幕僚趕緊上台代答。(中評社李仲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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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4月23日電(記者 李仲維)第三次江陳會談即將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對於台灣潛逃到大陸的重大經濟犯,是否有可能在年底以前遣返回台?台灣“法務部”官員上午表示,應該沒問題,同時這也是努力的方向。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日前往“立法院”,就審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口頭報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詢問,掏空台灣上百億、千億的重大經濟犯,在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之後,多久以後可以遣返回台?
賴幸媛表示,她無法承諾,她也很希望這些經濟犯能獲遣返,但這還涉及實際的執行面,兩岸有了協議之後,幫助會很大,因為沒有協議,就沒辦法請大陸做這些事。
賴士葆追問,是否有可能在年底以前遣返一個重大經濟犯?台灣“法務部”參事彭坤業說,會努力,應該沒問題,這也是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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