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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能為馬政府加分。(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台北5月1日電(記者 李仲維分析報導)在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之後,台灣通緝要犯黃上豐昨天自大陸遣返回台灣,這只是一小步而已,幾個潛藏在大陸的台灣重大經濟犯若能一一遣返回台,不僅能證明兩岸協議確實有效執行,也能為馬政府加分,提振民心士氣。
這次台灣刑事警察局派員前往澳門,從大陸公安手上押送台灣通緝犯黃上豐返台,是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後的第一個案例。
不過台灣“陸委會”資深官員表示,過去兩岸早就已經有取道澳門遣返台灣通緝犯的前例,“陸委會”駐澳門官員也都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這次被遣返回台的黃上豐,不僅在台灣犯下殺人未遂案,逃到大陸又殺了人,在大陸被法院判罪入獄服刑,出獄後又從事走私販毒的勾當。換句話說,黃上豐已經成為兩岸的頭痛份子,繼續留在大陸,也成為大陸社會的負擔,如今把他遣返回台,大陸方面也鬆了一口氣。
不過好幾個潛逃到大陸的台灣經濟犯,在大陸並沒有犯罪,甚至是受到地方政府表揚的投資大戶、納稅大戶,對於這些具有指標性的人物,各界都在等著看他們的下場是如何。
如果這些台灣經濟犯繼續在大陸逍遙過日子,甚至在協議生效前,又悄悄潛逃到其他“國家”,如此的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必定會遭到質疑。“弄幾個像樣的角色”回台,是很多台灣民眾的心聲,兩岸有關單位對此不可不慎,切莫抓小放大,讓好不容易簽署的共同打擊犯罪協議蒙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