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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中的“任督二脈”終於打通了 |
“胡六點”對中共和平統一理論重大發展之二:明確確立統一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階段
關於事物發展的階段性劃分,是辯證唯物論認識社會的基本方法之一。“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發展過程的闡明。” 以往在國內建設中走過的彎路,根本上就是混淆不同的發展階段、超越歷史賦予的現實可能性,追求純而又純的“一大二公”,目標錯了步步錯。只有正確認識與界定事物發展不同的階段和方位,才能制定出真正切合實際的、正確的路線和政策。
對統一長期性與階段性的認識,與上述對兩岸關係根本屬性的認識緊密相關。《告台灣同胞書》確立和平統一的大政策方針後,我們期望通過國共兩黨談判,直接實現“一國兩制”,及早完成國家統一大業。但是,蔣經國自始至終堅拒“一國兩制”,堅持“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立場,直至其1988 年去世。此後,台灣當局一方面全面推動西方式民主,並配合“動員戡亂”的終止而密集尋求兩岸新的政治定位;一方面通過“國家統一綱領”,訂立近程、中程、遠程三階段統一目標。面對這一“基本面”,應該說當時我們全黨的認識都是較為膚淺的;看著主張“台獨”的政黨“合法”了,看著李登輝對我們“僅僅”要求他們“改變中華民國的名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自治政府就行了”的統一方案置之不顧,就大大加深了對“台獨”的擔憂疑慮和對統一的急迫感。其中,由於長期未能從兩岸“政治對立”的角度看待問題,使我們對決定兩岸統一長期性與複雜性的深層因素、對台灣政治領域發生的結構性變化缺乏歷史的考察與全面的認識,從而將之更多地歸諸於“台獨”的干擾破壞,更多地歸諸於個人因素。
在此過程及以後很長的時期內,我們雖然逐步意識到統一難以在短期內實現,但對統一究竟將走過一個甚麼樣的過程尚不清楚,因而也就遠不能相應提出階段性的目標與策略,呈現出“長期性”與“立即性”相互交織的狀況。這種在現實可能與未來目標之間的長期錯亂,最大後果就是混淆了兩岸關係中類似於“敵我矛盾”與“人民內部矛盾”的區別,把本來的合作者或者同盟者推到了一邊。在這過程中,國民黨一步步喪失在島內統獨問題上的“話語主導權”,在政治上不斷陷入被動;我們也不得不長期耗費巨大的政治經濟資源去反對與遏止“台獨”。其中最明顯的標誌是,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台獨將帶來危險”的“安全牌”一直是國民黨在選舉中獲勝的重要武器;而發展到後來,“台獨”竟成為民進黨在島內政治中克敵制勝的不二法門。
進入新世紀以來,台海形勢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兩岸關係階段性特徵進一步彰顯。一方面,隨著中國大陸經濟社會不斷進步及其所展現出的樂觀發展前景,“台獨”仍然是一條“走不通的路”,我們有信心有能力確保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受分割;另一方面,“維持現狀、不統不獨”仍是島內多數民眾的選擇,統一在相當時期內仍不可能“一步到位”,仍有待通過長期的發展逐步解決問題。現階段“兩岸關係以和平發展為主題”、“努力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正是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運用科學發展觀的根本方法、全面審視台海形勢後得出的基本結論。
“胡六點”從政治、經濟、文化、涉外事務、軍事互信等各個方面具體描繪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整體架構與目標,標誌著我黨統一階段性思想在實踐中發展成熟。這一基本主張,蘊涵著30年來對台工作正反兩方面的全部經驗教訓,找到了兩岸人民在統一問題上的“最大公約數”,開闢出以經濟文化各領域長期發展融合最終導向政治統一的正確道路。
對發展階段的不同定位與認知,必然會引伸出不同的目標與任務,產生出不同的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以及與之相應的政策策略。當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明確後,看待事物、佈署工作的角度與方法也會和以往產生很大的不同。比如有人講兩岸不是兩個國家但現階段不統不獨,我們就不再認為是所謂“獨台”或者“拖延”;比如台灣方面官方人士以適當的方式出訪,就不能再一概視為是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至於那種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不一定導向和平統一的擔憂,則可以進一步從中共一慣的“最低綱領與最高綱領”的思想方法來思考問題,進一步增強對我們自己發展的自信,進一步理解我們置身其中的中華民族幾千年歷史循環中偉大復興的宏偉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