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中央層面也通過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支樹平的答記者問,做出了明確表態——“肯定毫不含糊,毫不手軟”。
一份某市政法部門所作的調研報告認為,建築物在5.12地震中倒塌和受損致人傷亡和財產損失,主要屬“天災”而非“人禍”。此次地震釋放的能量相當於5000餘顆廣島原子彈同時引爆,位於震中的汶川縣映秀鎮和處於龍門山斷裂帶上的北川縣城,地震烈度達到了罕見的11度,因此造成了建築物的大面積垮塌或損壞。
這份報告認為,垮塌和受損建築與所處位置以及地震波的作用方式有很大關係。而憑現今世界的科技水平,人們並不能圓滿地解釋地震波的運動機理。
在地震中逃脫了死神、並在抗震救災中有著英勇表現的北川縣法院副院長李芝軍同樣認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校舍垮塌不符合民事侵權賠償的法律特征。
他告訴記者,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成為原因力的應該是造成法律後果那種活躍的、具有原始驅動力的作用力或作用因素,而非靜止的、起配合作用的客觀要素。而5.12地震中倒塌和受損的建築物,原因力就是強大的地震波,人為因素所起的作用非常微弱。
“校舍的設計、建設與質檢,有一整套的法律程序在,驗收的時候沒有發現質量問題,使用的時候沒有舉報質量問題,超強地震中再來追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李芝軍說。美國9.11事件後,也有不少人質疑雙子塔的設計有問題,但最後並沒有進入法律程序,而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了責任。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此次垮塌的房屋,95%建築於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築於上世紀80年代。
實際上,從1988年開始,我國才頒布了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規定房屋的抗震烈度在7度。而1988年以前校舍建設,沒有抗震標準的具體規定。
有資料說,公共建築抗震能力每增加一度,其成本就會上漲25%。
5.12地震後,當地對重建中的質量問題採取了“零容忍”的態度,對校舍質量的要求更是前所未有地嚴格。而建造成本也數十倍乃至百倍於以往,“一所中小學校就是幾千萬的投資”,例如,綿陽三台縣災後新建校舍75.5萬平方米,其計劃投資即達11.7億元。
備受關注的北川中學,重建經費達2億多元。不僅如此,2008年11月26日,綿陽市委市政府決定,由綿陽市教育局局長王和金兼任北川中學校長,市教育局副局長李太正任和原北川中學校長劉亞春任常務副校長。這種任職方式也可謂史無前例。
四川省共有9145所學校需要恢復重建。到2009年底,39個重災縣累計學校恢復重建完成總投資和完工學校數,都將達到規劃數的90%以上。相信這些校舍都將成為質量最好的建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