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7日電/陳水扁的羈押期限本月二十四日屆滿,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開庭決定是否再延押兩個月,合議庭決議,檢、辯雙方可各發言一小時,扁可獨享半小時說服法官釋放他,但結果不會馬上揭曉,合議庭應會評議後,再宣布是否續押扁。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昨天向前往探視的雲林縣長蘇治芬及前“立委”江昭儀抱怨,檢方簡單詢問幾句,前天就將他起訴,他自認“延押庭凶多吉少”。
陳水扁說,他已咳嗽一周,加上睡在地板上,身體非常虛弱。江昭儀說,這對卸任“總統”非常不人道。民進黨中常會昨發聲明,認為基於人權,應停止羈押扁。
另外,陳水扁多次聲稱,扁家在瑞士遭凍結的七億元,是他四次參選台北市長及“總統”時的政治獻金,“中選會”認為扁申報不實,致選務機關公報登載錯誤數字,涉偽造文書,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政府公報非公文書,謊報涉及行政罰鍰但不涉犯罪,昨不起訴扁。
檢方指出,北市長選舉已過追溯期,扁雖也謊報“總統”大選經費,造成“中選會”公報資訊錯誤,但公報不屬於公文書,扁不涉偽造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