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3日電/北所前晚九時三十分將台北地院延押裁定書,送到戒護病房給扁簽收,扁隨即主動要求出院,雖然院方一再建議留院治療,但陳水扁非常堅持,甚至作勢欲自己動手拔除點滴,院方只好在扁簽下“自動出院書”後通知北所同意離院。
聯合報報導,昨天上午八時半扁返所,宣稱不再見任何人的扁,昨天見了謝長廷、管碧玲及律師洪貴、石宜琳與鄭文龍,律師將為扁的延押裁定提出抗告。所方說,扁昨天僅喝了些胃乳,食物、水與藥都沒吃。
不過,所方對於扁多次禁食已感不耐,昨晚漏夜開會討論懲處事宜,據透露,這次不會只是訓誡,可能會暫停扁的特見與一般接見三到七次,至於律見是被告基本權益,所方依法不能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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