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3日電/國台辦今天上午10時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楊毅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問:日前在南京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得到了兩岸同胞的廣泛支持和贊賞,請問大陸有關主管部門為落實協議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
楊毅:為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關於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民事裁判文書案件的審理,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將於明天發布《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是對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的補充和完善,明確規定對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的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效力。《補充規定》并就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適用範圍、案件管轄、舉證責任、財產保全、審查程序、審判組織、申請認可及審理的期限等作出具體規定。《補充規定》是大陸方面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一個重要法律性文件,對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