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
國發〔2009〕24號
二○○九年五月六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動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促進該地區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戰略意義,明確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重大意義。海峽西岸經濟區東與台灣地區一水相隔,北承長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國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佈局中處於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與台灣地區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具有對臺交往的獨特優勢。近年來,福建省大力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進一步加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兩岸關係出現重大的積極變化,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加快發展和開展與台灣地區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是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區經濟佈局,推動海峽西岸其他地區和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戰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和政治意義。
(二)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中華民族核心利益、促進祖國統一的大局出發,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著力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互利共贏;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經濟發展品質和水準;著力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著力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著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經濟持續發展、文化更加繁榮、綜合競爭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和諧區域,為全局做出更大貢獻。
(三)戰略定位。
──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獨特的對臺優勢和工作基礎,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實施先行先試政策,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經濟的全面對接,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向更廣範圍、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
──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從服務、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出發,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以鐵路、高速公路、海空港為主骨架主樞紐的海峽西岸現代化綜合交通網絡,使之成為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拓展兩岸交流合作的綜合通道。
──東部沿海地區先進製造業的重要基地。立足現有製造業基礎,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積極對接台灣製造業,大力發展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等產業,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在全國具有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和兩岸產業合作基地。
──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充分發揮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自然和文化資源優勢,增強武夷山、閩西南土樓、鼓浪嶼等景區對兩岸遊客的吸引力,拓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兩岸共同文化內涵,突出“海峽旅遊”主題,使之成為國際知名的旅遊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遊中心。
(四)發展目標。
──到2012年,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護環境的基礎上,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接近或達到東部地區平均水準,著力科學發展先行,力爭在一些領域走在全國前列;城鄉居民收入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明顯改善;地方財政收入較大幅度增長;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生態環境繼續改善;服務兩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功能更加凸顯。
──到2020年,率先建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統籌協調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會更加和諧。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生態環境優美,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生態文明建設位居全國前列,科學發展達到新的水準,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閩臺經濟融合不斷加強,促進形成兩岸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二、發揮獨特的對臺優勢,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
(五)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以信息、石化、機械、船舶、冶金等產業為重點,提升臺商投資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載體作用,密切與台灣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聯繫,促進兩岸產業深度對接,形成以廈門灣、閩江口、湄洲灣等區域為主的產業對接集中區。發揮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的窗口、示範和輻射作用,促進對臺農業資金、技術、良種、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引進與合作。推動對臺離岸金融業務,拓展台灣金融資本進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建立海峽兩岸旅遊合作機制,共推雙向旅遊線路,培育“海峽旅遊”品牌。加強與台灣現代服務業合作,建設海峽西岸物流中心。實行更加開放的對台貿易政策,擴大對台貿易。健全涉臺法律法規,依法保護臺胞的正當權益,為臺胞投資興業、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條件和優質服務。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台灣投資興業,推動建立兩岸產業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
(六)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與台灣地區的交往,推動文化交流、人員互動。加快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提升閩臺緣博物館的交流功能。深入開展兩岸文化對口互動活動,深化兩岸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方面合作。加強祖地文化、民間文化交流,進一步增強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連接兩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紐帶作用。
(七)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加快完善兩岸直接“三通”基礎條件,提升對臺開放合作整體功能。規劃建設對臺交通通道,推進對臺直接航運。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和大通關機制建設,實現福建電子口岸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兩岸人流、物流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直接往來。增設直接往來貨運口岸,推動空中直航,把該地區建設成為兩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