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目前,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正在全國進行。人民日報報道,為確保選聘工作的質量和實效,中央組織部近日發出通知指出,中央確定今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選聘名額(即中央財政補助名額)為2萬名,各地在選聘過程中要嚴把入口,不得隨意減少選聘程序,放寬資格條件,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中共黨員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80%以上,中部和西部地區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
通知要求,各地在選聘工作中,要緊密結合農村基層工作和農民增收致富的實際需要,注重選聘組織能力強、創業意識強、奉獻精神強,具備農業科技、農業生產、市場營銷、經營管理、社會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專業和特長的優秀高校畢業生。省區市一級在制訂選聘條件時,要事先做好需求調查,聽取基層幹部和群眾的意見,確保選聘的大學生“村官”符合農村需求,受到群眾歡迎。
通知指出,中央確定的今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選聘名額(即中央財政補助名額)為2萬名,各地具體名額按照2008年底各省區市行政村數佔全國行政村總數的比例分配。選聘工作結束後,中組部、財政部將根據下達給各省區市的選聘名額,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各地超出分配名額自行選聘的,其工作生活補貼等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支付。要嚴格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及時安排地方配套資金,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貼,不得拖欠,不得增加鄉村負擔。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落實有關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償還、社會保險辦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要切實為大學生“村官”幹事創業提供條件。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大學生“村官”的崗位職責,並結合他們的專業特長確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對每一名大學生“村官”都要確定鄉村幹部進行結對聯繫,幫助他們儘快熟悉農村情況,提高做好農村工作的實際能力。要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從2008年開始,選聘工作連續開展5年,原則上由省區市一級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統一組織實施或省、市兩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委共同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