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2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今年年底縣(市)議員、縣 (市)長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其中投票日訂於2009年12月5日(星期六)舉行。
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工作進行程序表,主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2009年9月4日發布選舉公告。
(二)2009年10月1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2009年10月5日至10月9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2009年10月9日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2009年11月6日前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2009年11月11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七)2009年11月15日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八)2009年11月24日公告候選人名單與競選活動期間之起、止日期及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
(九)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2009年12月2日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2009年12月5日 投票、開票。
(十二)2009年12月11日前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2009年12月11日前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2009年12月21日前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2010年1月10日前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