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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的鄧玉嬌。 |
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德國之聲網5月25日載文《中國網絡和民間熱議“鄧玉嬌案”》,摘要如下:
連續一周多以來,中國網上和民間熱議的話題之一是“鄧玉嬌案”。鄧玉嬌是湖北巴東某賓館修脚服務員,因拒絕爲幾位官員顧客提供“特殊服務”,在衝突過程中將其中一名官員刺死,另一名刺傷。“鄧玉嬌案”爲什麽引起中國網民和公民强烈關注?民衆爲什麽對警方在處理此案的做法上極爲不滿?本台記者采寫報道如下:
“鄧玉嬌案”發生在今年5月10日。當時鄧玉嬌在湖北巴東一家賓館工作。三位顧客前來賓館休閑放鬆,據稱其中一人是當地招商辦主任。這幾位客人問鄧玉嬌是否提供“特殊服務”,遭到拒絕後仍不放弃,雙方最終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鄧玉嬌在衝突中將一名顧客刺死,另一名刺傷。5月18日,當地警方在互聯網上通報了一些“鄧玉嬌案”的案發和處置情况。這一案件隨即引起中國網民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大部分網民認爲,鄧玉嬌的行爲屬于受到攻擊時的正當防衛。然而,警方拘捕鄧玉嬌的理由却是故意殺人罪。北京維權律師騰彪解釋了這兩個定義的區別:
“按照中國的刑法,正當防衛是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向侵害者本人實施制止侵害的行爲。最後要求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根據這些因素來看,鄧玉嬌當時面臨的是性侵犯,她的行爲屬于正當防衛,不是防衛過當。故意殺人是主觀上的故意行爲,而且要求有犯罪動機。顯然,正當防衛情况下是不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的,她沒有犯罪動機。”
中國網民在討論“鄧玉嬌案”時,除了聲討作爲受害者的鄧玉嬌,也同時對警方在處理此案的方式,以及前後一些撲朔迷離的說法上表示質疑和不滿。對于警方在處理“鄧玉嬌案”的方法上,騰彪律師也覺得很不尋常:
“警方在處理鄧玉嬌案中,很多做法是讓人懷疑的,包括他們幾次在發布會上的說法都不一樣,以及一些關鍵的證據在案發當時沒有調取。還有他們首先發布聲明說,家屬和律師解除關係等,這些都讓人對他的公正性合法性提出質疑。”
騰彪指的警方的說法前後不一致,包括鄧玉嬌使用的凶器一開始說是修脚刀,之後的說法是一把水果刀。警方最初因發現了鄧玉嬌服用的一些藥物而將其確定爲有精神抑鬱症,送入了當地精神病院。之後又轉到看守所看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