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4日電/台灣特偵組上個月5日,追加起訴陳水扁和吳淑珍收賄、圖利收賄、圖利以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三項罪嫌,今天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這個部分,傳喚吳淑珍召開準備程序庭,吳淑珍當庭部分認罪。
tvbs報道,吳淑珍認定陳敏薰的1千萬和辜仲諒的3億元都是捐款,所以沒有收賄、圖利的可能,這兩方面她不認罪。
當時陳水扁任民進黨黨主席,吳淑珍認為陳敏薰的1千萬是要透過她,捐給民進黨,但是她誤認陳敏薰捐款不願人知,所以才請大學同學蔡美利,換成小額支票匯出去,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這1千萬元的的確確是捐款。
至於辜仲諒的爆料,吳淑珍指亂說話,因為她從頭到尾都沒有對他說過要在國外成立海外基金,會與辜仲諒密切接觸,純粹是為了黨的募款而努力,陸續從辜仲諒身上募到了3億元之譜。
不過,對於2004之後收下的辜仲諒部分的捐款,吳淑珍坦承未依政治獻金法申報,這部份她認罪。
而今天特偵組也傳喚韓姓珠寶商來作證,就上週媒體爆出吳淑珍為了變現,而變賣裸鑚的報導查明是否屬實,並就相關內容進行偵訊,不過,傳出韓姓珠寶商的證詞與媒體報導似乎有所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