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高階人員在台置產 簽證鬆綁
另外,聯合報今天也報道,政府將開放陸資來台,“內政部”法規會昨天研議修改相關辦法,大陸企業負責人、高階經理人來台購買不動產,停留期間將大幅放寬,由目前每次十天,全年不超過一個月,放寬為一年不超過四個月,並可一年多簽,自然人與法人代表都適用。
來台的陸企負責人,其年滿十八歲的子女隨行來台,若有就學需要,將可比照跨國企業科技人才來台就學辦法,申請來台就學。但此一規定與陸生來台就學辦法不同。
“內政部”在六月五日公布放寬“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但陸資來台許可辦法將在六月三十日施行,為了配合陸資來台,“內政部”再配合修正上述辦法,由“行政院”核定後配合實施。
新辦法增定大陸白領經理、專業人士來台停留期間,以一年為原則,未來若有需要,將再提出長遠配套措施,包括給予長期居留證等,但不在這次開放範圍,也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
“內政部”法規會表示,昨天的會議就不動產物權定義做討論,經過釐清後,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將只限於土地及建築物,排除抵押權等,避免衍生更多問題。
有關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成數,相關官員表示,最高不超過五成。“金管會”將另修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讓大陸自然人、法人來台購買不動產,可向金融機構融資。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事由,將新增訂投資及購買不動產二項,陸資來台後可以購買商辦、廠房和自用住宅。
有關大陸投資人或法人投資人的代表人來台工作人數比照外資,投資金額達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來台,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但以增加七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