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害台商家屬趕赴東莞處理善後。 |
中評社台北6月18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日前大陸東莞地區發生台商被大陸員工殺害,造成二死一重傷的慘劇。根據媒體的報導,大陸員工因為工傷意外,與台商經營的企業產生賠償糾紛,結果憤而行兇,以利刃造成台商二死一重傷。對於這一場意外,我們表示哀悼之意,這一個案例,也值得所有到大陸投資的台商警惕,莫高估了機會,低估了風險;同時,兩岸也應該重視台商在大陸經營企業的風險,共謀解決之道。
社評說,台商到大陸投資,相當部份都是看到大陸勞力成本較低,市場較大,這些都是機會,但是風險與機會是孿生兄弟,如果只看到機會而輕忽風險,那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大體而言,台商到大陸經營事業,有兩大類的風險,一類是事業的風險,包括合同糾紛、貸款糾紛、勞務糾紛、土地買賣糾紛、採購糾紛、工傷糾紛、智財權糾紛、股東糾紛等等。另一類風險是屬於人身安全的風險,包括綁架、傷害、恐嚇勒索、非法拘禁、遭殺害死亡等等。
第一類風險,是台商長期以來的痛;他們經常因為各種糾紛或筋疲力竭,或蒙鉅額損失,甚或生命財產受威脅,因此多次呼籲兩岸之間簽署投資保障協議,提供台商乃至於未來到台灣投資的陸商,更多的保障以及完善的糾紛處理機制。我們很高興看到在第二次江陳會談時,已經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列入未來協商的議題之中。雖然第四次江陳會中尚未列入此一議題,但鑒於此一協議攸關數十萬台商的權益,我們期望兩岸主管部門能夠正視此一問題,儘速將其列入協商議題。
就第二類風險而言,有些是台商本身的因素所造成,有些則與第一類的風險有關,如工傷糾紛。這一次的東莞慘劇,起因就是工傷糾紛。“陸委會”的台商張老師建議台商遵守當地法令、財不露白、謹言慎行、不談政治等等,此外,還有一些注意措施,都可以降低人身安全的風險。問題是,人是有惰性的,不少台商往往久而久之,慢慢輕忽了這些防範人身安全的措施與原則,以致於惹禍上身。我們希望東莞這一起案例,能引起台商的重視,也不要只有三分鐘的熱度而又再度忽略人身安全防範的重要性。
社評說,東莞慘劇發生後,根據媒體報導,海基會立即啟動兩會緊急聯繫機制,並且立即聯絡家屬提供必要的協助,不過,家屬仍有埋怨。家屬的埋怨應該是一時的情緒反應,但兩岸也應藉由此一事件檢討如何強化處理的機制。
首先,大陸對台事務單位可以更進一步強化通報系統。以此案為例,發生時間為十五日中午,但海基會遲至該日傍晚才接到東莞台協的通報。我們希望大陸各地區的對台工作單位能於台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時,立即通報海協並由海協通報海基會,才能於第一時間內提供家屬各項必要的協助。
其次,兩會或許可以認真考慮互設辦事處的議題,如此,台商遇到人身安全事故時,或者是經貿糾紛時,就可以得到辦事處更及時以及更有效的協助。反之,將來陸商在台灣也可以得到海協駐台辦事處的協助。根據各類民意調查顯示,台灣不分藍綠均支持兩會互設辦事處。這一次的東莞事件或許正是啟動這個議題的好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