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戴焰軍認為,中國的反腐倡廉工作已經進入依靠制度防腐的重要階段。“法律也是制度,這3個法規的出台顯示出中央不斷加大反腐制度建設的力度,制度正在趨於完善。”
據悉,此番出台的3項重要法規只是今年中國爭取起草、修訂的16部反腐法規的一部分。
從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起草出台,到6月以來連續的重拳肅貪,強勁的反腐勢頭引起民眾和輿論的高度關注。
“不管什麼人,不管職務多高,功勞有多大,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受到查處,決不手軟。任何心存僥幸、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的腐敗分子,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金高說。他剛剛經辦的一個案子,一個買官賣官關係網被端掉,包括兩名副市長在內的10多名巢湖官員被免職。
而每有貪官落馬的消息在網上公布,總有大批網友跟帖,有的為中央的決定拍手稱快,更多的是發自肺腑的建言獻策:“要盡早出台‘官員財產申報’等‘陽光法案’,避免貪官養大了再捉”“必須在懲治和預防兩方面強化制度設計”……
“在查處腐敗案件中,媒體和民眾積極參與討論,熱切關注,體現了中國民主政治建設不斷邁出新步伐。”王偉教授說。
他同時指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制度建設很重要,此外還需要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其核心就是將公僕理念內化成公務員的從政道德。
“這個公僕理念是廉政建設、反腐敗的最終歸宿,也是最高目標。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就是公僕理念的體現。”王偉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