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被牽出
凸顯權力缺乏有效監督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靈石縣公安局副局長史雙生案,還帶出了靈石縣副縣長方建輝受賄案等4起案件。方建輝在任靈石縣副縣長期間,與史雙生、宋文成共同收受靈石縣段純鎮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私開“新坑口”的“乾股”,並收受“分紅”人民幣135萬元。
靈石縣翠峰鎮信用社主任宋文成與史雙生、方建輝共同收受煤礦主劉某私開“新坑口”的“乾股”並收受紅利人民幣235萬元。
據悉,以上案件現已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西省紀委有關人士認為,上述查處的煤焦領域案件充分反映了一些領導幹部思想蛻化變質,法制觀念淡薄;不按制度和程式辦事,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制約;行政管理行為不規範,經濟管理體制不健全;忽視反腐倡廉建設,存在著“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等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靠山吃山”———山西煤焦領域一些腐敗分子將這句話演繹得淋漓盡致。正是因為一些涉煤監管部門的監管者直接或間接參股煤礦生產或經營,使得違法生產屢禁不止,安全事故頻發。
記者了解到,針對煤焦領域腐敗易發多發的勢頭,山西省委、省政府早在一年前———2008年7月就已啟動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鬥爭。據悉,此項活動將一直延續到2010年6月。山西全省煤焦領域涉及審批、監管、生產、流通、服務等環節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仲介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幹部,都被當成了重點監督對象。
據透露,截至目前,山西省各級煤焦領域反腐敗辦公室共排查煤焦領域案件線索985件,初核煤焦及非煤礦山領導違紀線索627件,立查案件600件。
山西省紀委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省紀委已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涉媒、涉焦、涉礦等領域肩負有資源、證照、審批權、管理權的領導幹部,要通過上述案件,認真反思,引以為戒、築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