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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河北分社原副社長師學軍,因“經營提成”問題入冤獄逾6年,今年4月23日獲平反,石家莊中級法院作出了無罪判決。 |
中評社北京6月19日電/經營一家國有報紙產生了效益,從而按內部規定獲得部分創收提成,算不算貪污公款?
新華社河北分社副社長師學軍及另一管理人員,就因此在六年多前獲罪。現在,他們終於被石家莊中院認定無罪。無罪判決認為,這種創收提成是正常的職務行為。
對類似案例,這或是一個可資借鑒的司法判例。
《南方周末》報道,圍繞2002年發端的“師李案”,過去六年半以來司法和媒體各自解讀分執一端。
司法認定他們是貪污受賄的“罪人”,他們獲罪的原因是:法院認定他們“支取報社的部分經營提成”是“貪污”,科之以10年以上重刑;媒體則奉他們為克己奉公的“報人”,貢獻巨大卻蒙受冤獄。
“師李”分指新華社河北分社《人物周報》兩位高管。師指師學軍,新華社河北分社原副社長、總經理,兼分社下屬《人物周報》總編輯;李指李玉卉,原《人物周報》主管經營的副社長。
分歧結束於2009年4月23日。經六年半四次判決後,法院最終認定“師李”按規定提成創收經營收入乃是正常職務行為。隨著一紙無罪判決的送達,“師李”重獲自由。
蹊蹺“師李案”
震驚河北的“師李案”發生於2002年秋冬時節。
中秋節前後,李玉卉在辦公室被檢方帶走。三個月之後,師學軍亦身陷囹圄。
辦案者來自石家莊市裕華區檢察院,嗣後“師李案”成為該院查辦職務犯罪的經典之作廣為宣傳。
此後長達數月的調查中,師李二人被蒙上頭套秘密羈押至湖南岳陽、山西陽泉等5地接受審訊。
一時風聲鶴唳,數十人接受調查,持續的風波刺激著媒體人的神經。
在一間只有凳子的房間裡,人物周報社四十多歲的女會計曹金秀也被訊問了60天。“他們讓我揭發師學軍。”6月12日,曹金秀提及舊事時仍哽咽不止。《人物周報》的賬務每年都經過審計,還曾得到稅務部門的表揚,在1986年開始從事財務工作的曹金秀看來,透明得根本不存在貪污的可能。
始終不相信二人會有“經濟問題”者眾,其中包括《人物周報》前身——《信息大觀報》的創辦者、原新華社河北分社記者郭素枝。
跟曹金秀一樣,郭素枝認為最初的調查動機存在問題,“師李被查的問題都是在大賬上。設想一下,貪污受賄都偷偷摸摸走小金庫,誰走大賬?”
據多位內部人士證實,師李二人得罪了人從而遭到查辦,是為師李案案發的基調。此後的每一步法律程序,都與此息息相關。
克己奉公的報人?
跟師學軍一樣,郭素枝視這份報紙是自己的孩子。
1988年分社未投入一分錢,她成立河北經濟技術信息聯合會,依靠收取的會費讓第一期報紙得以付印。
1994年,37歲的師學軍成為第四任總編輯,接手全無撥款、自負盈虧的《信息大觀報》時,它已負債累累瀕臨破產。新官上任雷厲風行,不到半年報社扭虧為盈,上交河北分社3萬元,次年上交20萬元,至2000年共上交利潤340萬元。
郭素枝認為,報紙找到了一個優秀而正直的報人。
1998年,由於在《信息大觀報》的卓越表現,師學軍被任命為新華社河北分社總經理(2000年又被任命為副社長),履任三年間,他將河北分社的賬面積蓄從100多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
師學軍接手後,《信息大觀報》雖步履維艱,但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報紙脫離原來單純提供政策和經濟信息的宣傳格調,向市民報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