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4日電/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今天在法庭上坦承,多次在前“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時作偽證。林德訓還意外證實,陳水扁曾在“總統府”召集“司法院”、“法務部”相關人士討論官司。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下午以證人身分傳喚林德訓,與陳水扁對質。
中央社報道,審判長蔡守訓問林德訓時,先後拿出4份林德訓2006年在查黑中心的筆錄,一一要求林德訓挑出其中作偽證的部分。蔡守訓歸納出林德訓在筆錄中,包括給款外國公關公司、資助大陸民運人士、請前“總統府”專門委員陳心怡去換美元3件事,都屬於偽證的範圍。
林德訓坦承在查黑中心的供述不實。他說,當初他根本沒有保管“國務費”,因此這些錢都不可能是由他來支出,會在查黑中心那樣說,是當時陳水扁與其他幕僚討論後,要求他配合講出前述那些內容。
對於“國務費案”前案 (即2006年查黑中心起訴吳淑珍)部分卷證為何被核定為絕對機密,林德訓表示,其實在第627號“釋憲”案出爐後,當時“總統府”詢問相關專業人士與幕僚意見,都認為大法官解釋已賦予“國家元首機密特權”,不需要再補核定。
林德訓說,但因為蔡守訓的合議庭當時裁定,相關卷證並非機密文件,因此府內討論的意見相當分歧。期間陳水扁還向“刑法學者、“司法院”先進、“法務部”相關人士”請益,最後決定將相關卷證補核定為絕對機密。
林德訓此話一出,立即引起法庭一陣嘩然;蔡守訓追問,刑法學者、“司法院”先進、“法務部”相關人士有哪些人?林德訓先是稱不方便說,又有點懊惱地說或許是自己多嘴,最後才說“忘記有哪些人了”。在被告席的陳水扁則面色凝重。
承審法官徐千惠追問會議地點在哪,林德訓表示是在“總統府”會客室,但是因為他是法律的門外漢,實在不記得在場的有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