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中央社報導,扁女陳幸妤因涉及偽證罪,遭到台北地檢署限制出境,影響陳幸妤出境求規劃。週刊報導吳淑珍因此寫信給陳水扁,要求他認罪,不要顧著自己當烈士,不顧家人。台北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表示,陳水扁告訴他,自己不可能因此認罪。
陳水扁掌握大權之後,貪慾膨脹,不僅自己動手,全家竟然一起貪,視公庫為己庫。現在,報應來了,全家都有可能一起去坐牢,這真是老天的懲罰,令人唏噓。在台灣,同情者不少,然而,同情歸同情,法律是法律,同情不能取代法律。犯法了,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這樣才公平。陳水扁一家的悲劇,在在提醒世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