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臺“行政院會”昨天核定通過四個“直轄市”改制案。“內政部長”廖了以指出,明年新選出的“直轄市長”將須面臨鄉鎮市區整併問題,將全台灣三百六十八個鄉鎮市區整併到一百至一百五十個,是“內政部”未來追求的目標。
聯合報報導,“行政院會”昨天核定通過台北縣、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台南縣市改制升格為直轄市案。“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會中裁示,進一步相關行政準備工作應立即展開,務必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如期完成改制。廖了以也表示,改制縣市將儘速成立籌備小組。
“內政部”官員說,廖了以所提未來鄉鎮市區的整併藍圖,是以一個理想的鄉鎮市區級行政區約廿五至三十萬人口數做估算,將全臺包含北、高兩直轄市在內的廿五縣市,現有的三百六十八個鄉鎮市區,合併成一百至一百五十個。而要達到鄉鎮市區整併,並非四個新“直轄市”改制後即可“一步到位”,至於第二階段將再整併未完成改制的縣市、原住民部落、離島鄉鎮市等。
官員表示,推動鄉鎮市區整併,要等新“直轄市長”就職後才能實施,也就是要在二零一一年後才會展開,並且在完成整併後,才會進一步討論是否實施“區自治”。廖了以對未改制的縣市想整併鄉鎮市區表示“樂見其成”;也已考量是否要在地方制度法中納入鼓勵機制。
官員表示,鄉鎮市區的整併涉行政區劃法、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行政區劃法是規定區劃程序,“廿五至三十萬人為一行政區”的標準可納入地方制度法,至於原住民鄉鎮與離島地區鄉鎮,則考慮特殊性,不以人口為整併要素。
劉兆玄強調,這次改制所嘉惠者,非僅限於改制的縣市,指示“內政部”、“財政部”積極研議推動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等修正及行政區劃法制訂作業、財產移撥等行政準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