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馬英九在巴拿馬與媒體座談時表示,“下一步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這議題較迫切”。對於馬英九的主張,我們予以高度肯定,希望馬英九能儘速指示政府相關主管機關,與大陸當局展開磋商,使兩岸儘早建立經濟合作架構,共同賺全世界人的錢。
社評說,眾所週知,台灣雖然在二○○二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但若不能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議(FTA),享有所謂的“超WTO”待遇,在面對全球區域經濟整合浪潮,台灣經濟發展將會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尤其台灣是以外貿為導向的經濟體,外貿對台經濟成長貢獻卓著,台灣有必要確保出口暢旺,持續為經濟成長注入活水。
然而,在國際間紛紛簽署FTA後,對於未能加入的台灣會有以下的負面影響:首先,是貿易移轉效果,簽署FTA國家間彼此關稅稅率會採取優惠措施,未簽署國家生產的相同產品,要徵關稅,價格相對較高,外貿市場就會被搶走,這就是所謂的貿易移轉效果,例如美、韓簽署FTA後,許多美國的訂單紛紛由其他國家轉往韓國,可以證明FTA的貿易移轉效果存在。
其次,是投資轉移效果,簽署FTA國家內的生產資源可以免關稅相互流通,此舉會大幅降低廠商之生產成本,增強其國際競爭力,所以會吸引外資投資,以獲得相對廉價的生產資源,同時並享有關稅優惠出口,及爭奪區內擴大的消費市場,此即所謂的投資移轉效果,例如大陸與東南亞國協(ASEAN)簽署FTA後,許多跨國企業紛紛由其他國家轉往東南亞國協投資,可以證明FTA投資效果的確存在。
社評指出,面對貿易移轉與投資移轉的雙重效果,台灣經濟有被空洞化及邊緣化的雙重危機。過去台灣政府也曾努力與其他國家簽署FTA,但目前僅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簽署FTA,成果有限的主因即為兩岸關係的緊張對立。也由於兩岸關係緊張,台灣甚至尋求與我自身經貿關係密切的美國、日本、歐盟、新加坡等國簽署FTA也障礙重重。
所以與大陸洽談FTA是斧底抽薪之計,只要台灣與大陸洽簽ECFA,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的外在政治障礙就比較容易排除,台灣即可就純經濟的角度來與其他國家洽談。例如,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後,歐洲商會就支持台灣與歐盟簽“貿易提升措施”(Trade Enhancement Measures, TEM)。東協秘書長蘇林也表示,兩岸必須達成某種相處方式,東協才會同時與兩邊交往與合作。
社評說,就兩岸簽署ECFA的急迫性而言,二○一○年“東協加一”成立後,大多數東協國家產品可免關稅進口大陸,而台灣出口大陸之石化、機械、汽車等產品要徵6.5%至14.9%不等的關稅,廠商是處於不公平的貿易環境下經營,所以與大陸洽簽ECFA的確有其急迫性,台灣石化業者及六大工商團體均曾表示過相同看法。
但必須強調,與大陸簽署ECFA是我整體對外貿易政策的最重要一環,但並不是唯一,台灣在與大陸簽ECFA後,還應與台灣貿易主要夥伴,包括美國、日本、新加坡等簽署才更具實質意義。
社評說,兩岸自去年海基、海協兩會恢復協商以來,所有兩岸協商都是在對等、尊嚴前提下進行,所簽的九項協議及一項共識均對台灣有利,也獲得絕大多數人民與國際社會的肯定,絕無涉及政治或“主權”矮化之問題,希望朝野各界人士能以台灣經濟發展及人民就業為重,用純經濟專業的角度來看待兩岸簽署互利互惠的ECFA,讓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能儘速簽署,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共同賺全世界人的錢,為兩岸人民提升福祉,這才是兩岸人民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