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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與陳聰明與“立法院”朝野黨團討論,達成默契,檢調單位日後儘量不到“立法院”執行勤務。(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7月7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立委”郭玟成涉索賄疑案,日前在“立法院”被檢調帶走,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引發綠委強烈不滿;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上午率“檢察總長”陳聰明等人赴“立法院”與王金平院長溝通。王清峰承諾,為尊重憲政機關、尊重“國會”,以後檢調儘可能不到“立法院”院區來執行職務。
王清峰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調查局長”吳瑛、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等,今天上午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朝野黨團進行溝通。
王金平會後低調表示,今天的會議是在了解一些事實情況,不以個案作討論,而是針對爭議與疑慮作一說明,所以沒有做任何結論。
民進黨“立委”、黨團總召蔡同榮表示,檢調有這麼多地方不去執行職務,偏要到“立法院”拘提郭玟成,於理不合。黨團書記長高志鵬也質疑承辦該案的檢察官是否在塑造個人英雄主義。
有關檢調單位在“立院”休會期間“帶走”郭玟成一事,是否引發法律爭議?王清峰表示,從法律面來看是沒有,但在具體的作為上,可以作得更精緻一些。
她指出,“法務部”已把偵查程序形成一個標準作業流程(SOP),包括一般程序、特殊程序都作成SOP,讓大家可以一目瞭然,不管是在識訓練或研習活動時,都可以讓大家更清楚、明白,儘可能不要引起誤會與爭議,以避免傷到檢察系統公信力,這不是“法務部”所願意見到的。
媒體追問,“立法院”找司法首長溝通,是否有“私設刑堂”的意味?對此,王清峰表示,大家討論的都是公共的議題,牽涉的都是公共政策,大家本來就該開誠布公討論,交換意見,讓政策面、制度面都可以更精進。何況今天並沒有作結論,因此沒有“私設刑堂”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