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再度傳喚趙建銘與陳幸妤出面說明官妤漏報臍帶代言費,但兩人依然未出庭。(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7月9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夫婿趙建銘漏報臍帶血代言費案,今天再度傳訊陳幸妤與趙建銘,但兩人並未出庭。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早上9點30分首先是排定趙建銘開庭,11點25分則接續陳幸妤開庭,但兩人只委託會計師出庭說明,讓多家媒體在高等行政法院外空等。
根據稅局查出,納入趙建銘臍帶血的代言收入,陳幸妤2002年應申報所得總額新台幣861萬餘元,須補稅143萬多元,罰鍰87萬6000餘元;趙建銘的部分則是被查出2005年的所得總稅,必須補繳170萬餘元,罰鍰101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