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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因為陳聰明公器私用,決定到“監察院”舉發。(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記者 黃惠玟)國民黨“立委”邱毅因指控“檢察總長”陳聰明曾出入有女模陪酒的酒吧,遭陳聰明控告。邱毅今天指出,陳聰明總共告了民、刑事10個案子,又委任扁御用律師顧立雄系統的律師周威良,他算算光是律師花費就上百萬元。他與陳聰明的案子是私怨,但陳的律師費卻將報公帳,因此,他決定向“監察院”舉發陳公器私用。
邱毅指出,不管他如何指控陳聰明,陳聰明總是用“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這叫公器私用,現在又決定告他10個案子,陳聰明難道是找了人幫他出錢找律師?還是準備報公帳?還是硬要拉“最高檢察署”壯膽?
邱毅表示,周威良曾應顧立雄邀請,出任東森力霸案委任律師陳聰明找的律師是顧推薦的,顧又是扁的律師,陳聰明和陳水扁的關係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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