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3日(記者 鄒麗泳)台灣《中國時報》報導“扁涉A出訪零用金千萬”,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發出新聞稿指特偵組“虎頭蛇尾”,把沸騰一時的“秘密外交案”變成追查扁“出訪零用金”,不僅凸顯特偵組“虎頭蛇尾”,也凸顯馬政府清算鬥爭陳水扁手段卑劣,莫須有入罪。
扁辦指陳水扁在偵訊時表示,所領用的零用金除了犒賞隨團出訪人員、駐館人員及相關服務人員等支用外,亦有時以“紅包”形式餽贈給出訪及到訪外國元首的家人或隨員,相關細節均有清楚交代。特偵組以無相關受領憑證為由,誣指扁侵佔相關零用金,難道陳水扁要向外國元首的家人收取發票和收據嗎?請問這是馬政府“外交休兵”的標準作業程序嗎?
扁辦也指特偵組偵辦秘密外交案時,案情不斷被媒體披露,傷害台灣的“國家”利益,社會應予以嚴正譴責與批判,同時呼籲“監察院”對特偵組違法濫權的行為立即進行調查與糾正。
新聞稿稱出訪零用金每次10萬美金,不是陳水扁獨有,歷任“總統”均有,“副總統”、五院院長由“總統”指派為特使出訪,每次可領有8萬美金之零用金。“外交部長”出訪,不論是單獨出訪或陪同“總統”出訪,每次也可領5萬美金零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