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4日電/陳水扁昨遭法院三度裁定延長羈押,觀察合議庭裁定理由,干擾訟訴依舊是扁被押的關鍵,扁的公設護人雖表示要提出抗告救濟,不過,全案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扁獲釋的機會不僅渺茫,未來扁被判重罪的可能性,更是大幅增加。
台北地院合議庭昨天在裁定書中表示,全案還未經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進行辯論,合議庭不可能未審先判,不過,聯合晚報引述法界人士表示,被告經三度裁定延押,未來要獲減判的機會相對也空間也變窄。
合議庭昨天的裁定理由,直指扁裝病、教唆律師攻擊司法,如果在加上最初扁以“總統”身分,將“國務機要費”卷證核定為絕對機密的干擾審判動作,合議庭認為,扁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迄今均沒有任何改變。
法界人士表示,被告接連遭延押,要結束羈押只有兩種可能性,通常會在全案辯論終束後出現機會,或著繼續羈押,待全案一審宣判後,於被告上訴高院時,由高院接案的法官決定是否接押。
法界人士解釋,如果未來扁在一審遭重判,合議庭不可能一方面判重刑,一方面又讓扁保釋,換言之,扁要在一審停止羈押機會越來越渺茫。
此外,昨天合議庭延押裁定理由,嚴厲指摘扁先前刻意渲染病痛,後又搞串聯尋求外力影響,干擾法院審判,認為“誠難想像如將其釋放,不知將以何種方法戕害司法”,這句話已經透露合議庭未來是否會放扁的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