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巴基斯坦最高法院17日駁回了地方法院在2000年對巴前總理納瓦茲.謝里夫的審判,宣判謝里夫在“非法購買直升機”案中無罪。
新華社報道,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和總理吉拉尼分別對謝里夫表示祝賀。吉拉尼說,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民主的證明”。扎爾達里則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判決結果為謝里夫競選參政進一步打開了大門。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今年5月曾宣佈,身為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謝里夫派)領導人的謝里夫及其兄弟沙赫巴茲.謝里夫有資格參加公職競選。
1999年10月12日,時任巴基斯坦總理的謝里夫宣佈解除當時的參謀長聯合委員會主席兼陸軍參謀長穆沙拉夫的所有職務,並阻止穆沙拉夫乘坐的客機在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機場降落。同日,穆沙拉夫發動軍事政變並解散謝里夫政府。
之後,謝里夫被控於1993年私自進口一架俄制MI-8直升機,但在向稅務部門申報財產時並未將其列入。2000年7月,巴基斯坦法庭以貪污罪判處謝里夫14年監禁,禁止他在21年內擔任公職,並處以5000萬盧比(1美元約合80盧比)罰款。
謝里夫不服判決,並不斷尋求上訴。他的辯護律師稱此案源於政治動因,謝里夫從來沒有購買過直升機,他只是為了他所領導的黨派參加競選而租用了直升機,並沒有自用。
謝里夫曾兩度擔任巴基斯坦總理,2000年開始流亡沙特阿拉伯,2007年11月結束流亡生涯回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