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由於從十名中國女性研修生工資中非法徵收“管理費”,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田邊支部日前命令三家縫紉公司共計賠償約3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25萬元)。研修生方面此前要求賠償約3550萬日元損失。
共同社報道,法官矢田廣高斷定徵收管理費違法,指出“(原告)被強制支付了管理費”。
據判決書記載,研修生分別在2002年至2003年來到日本。除每月被迫從工資中支付2~2.5萬日元所謂付給中國中介機構的管理費外,而且對長時間加班及假日工作沒有獲得適當的報酬。
此外,研修生於04年成立工會要求支付拖欠工資,但被解僱,法院判斷認為這是公司方面濫用解僱權屬於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