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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將設人權機構:並無實權、被謿“紙老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20 11:02:06  


  中評社北京7月20日電/東盟外交部長昨天原則上同意成立一個不干預成員國內政,旨在保護及提倡東盟公民權益的人權機構。

  聯合早報報道,這個稱為“東盟跨政府人權委員會”的機構,將在東盟首腦們今年10月在峰會上發表一份政治宣言後正式成立。

  然而,外長們昨天同負責草擬人權委員會職權範圍的高層研究小組會面後宣布成立的人權機構,同本區域一些公民團體原先所期待的擁有監督及派員到各別成員國進行視察的權力,仍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也不能針對任何成員國公民的人權遭侵犯的申訴展開調查。

  東盟輪值主席、泰國外長甲西在記者會上指出,這已是各成員國在目前所能取得的“最大共識”之下所接受的宗旨,不過各國都同意每隔五年對東盟跨政府人權委員會的職權範圍進行檢討。

  他說:“這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並非永遠一成不變,今後將每隔五年進行檢討。如果各成員國認為有必要,將進一步提升它的職權,並且擴大它在保護及提倡人權方面的職能。”

  各國將派一名代表組成人權委員會,任期三年。

  甲西表示各國所派出的代表應是中立人士,未必是來自政府。

  甲西也表示,各國可按各自的國情,決定如何推舉人權委員會代表,而泰國的做法將是成立一個遴選委員會來考慮由民眾提名的人選。“我們推舉人選的過程將會公開,所選出的代表可以來自學術界、商界或公民團體。”

  新加坡代表是非公務員

  據知,新加坡的人選已經敲定,他不是公務員,但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並且熟悉國際人權事務。

  東盟人權機制新加坡工作小組是一個同新加坡政府及東盟進行對話的公民團體,其主席布蕾瑪昨天在普吉島同東盟高級官員對話後受訪時,把東盟外長原則上批准成立人權委員會,形容為“歷史性的一刻”。

  “我們自然都對此感到高興。東盟成員國1993年在新加坡開會時,第一次討論人權,後來人權課題又退到了幕後,直到去年東盟首腦們在新加坡舉行峰會時,人權課題再次得到關注,並在一年後有了人權委員會。”

  針對人權委員會的職權沒公民團體起初所期待的那麼大這一點,布蕾瑪說:“我當然希望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更多一點,不過我也可以體諒要草擬一份讓全體成員國都能接受的職權範圍,的確不容易。畢竟我們都處在不同的政治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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