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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深圳正式按下重啟鍵,“行政三分制”改革又回到了人們的視線。 |
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18分報道,擁有經濟特區“頭銜”、在經濟“戰場”扮演了29年“急先鋒”角色的深圳,這次又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擔當起了“先行軍”。前天,在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終於掀開“蓋頭”。
政府工作部門精簡幅度達到三分之一
深圳這次政府機構改革規定要在10月1號前也就是兩個月內完成,改革後深圳市政府設置31個工作部門,比改革前減少15個,精簡幅度達到了三分之一,大大低於中央規定的大城市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深圳政府機構改革動員會議宣布減少15個政府機構,並按照大部制思路對現有機構進行全面重組,建立起了“委”、“局”、“辦”的政府架構。
“委”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並監督執行;“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辦”主要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開,被人們稱為“行政三分制”,是深圳此次行政改革人們最寄予希望的改革內容。按照改革者的設想,“行政三分制”是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三大板塊,使權力相互制約,相互協調,從而達到防止公職人員濫用權力的目的,提高行政效率。
其實,深圳醞釀“行政三分制”改革已經有8年時間,早在2001年就曾經一度啟動,並在2003年被當時的深圳市主要領導高調對外透露。當時,我們就曾經對深圳的這一探索做過相關報道。然而後來,這一被廣泛期待的探索卻擱淺靜默,悄無聲息。下面就讓我們把時間再回溯到8年前:
2001年12月,中國經歷15年艱苦談判後加入世貿組織,而政府如何“入世”,中編辦選擇了屢創神奇的年輕城市深圳作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深圳市委市政府為此成立了課題小組。
2003年1月,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當時的深圳市主要領導透露,深圳即將成為中國惟一推行“行政權三分”試點改革的城市,並且描繪這一全新的政府架構是:決策部門只有決策權而沒有執行權;執行部門只有執行權而沒有決策權;監察局和審計局將作為監督部門直屬市長管轄。
但是此後,這項探索卻再無下文,由於種種原因,進入了長達六年的“靜默期”。不過醞釀和鋪墊一直未曾停步,直到今年深圳正式按下重啟鍵,“行政三分制”改革又回到了人們的視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