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陳水扁女兒陳幸妤今天出庭表示,雖然她今年學籍已讓人,但明年還是得要申請學籍,“總不能一直限制我出境吧”。法官則認為審理期間被告不宜出境,繼續維持限制出境。
陳幸妤因為在“國務費案”中,被控對當時的查黑中心與特偵組作偽證,遭特偵組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起訴,檢察官並將她限制出境。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陳幸妤的限境處分。審判長陳興邦一開始就先問公訴檢察官郭騰月,北檢的限制出境到底今天還有沒有效?郭騰月無法給予精確的答案,僅表示起訴後10多天就應該失效了。
陳興邦又問陳幸妤,現在是不是還要出境?陳幸妤說,現在出境已來不及了,因為她的學籍已經讓給別人了,“但總不能一直把我限制出境吧”。她還問審判長,自己還需要申請明年的學籍,是否可以短期進出境。
陳興邦表示,本案並不複雜,審理期間也不會很久,法官不希望被告在審理期間還出境,現在先暫時維持陳幸妤的限制出境,如果有需要短期出境,可以再向法院聲請,合議庭會再行審酌。
陳興邦告訴陳幸妤,出境一事,“如果妳有道理就聽妳的,沒有道理就聽我的,如果不服,可以向高院反應”。今天準備庭僅10分鐘即結束所有程序。
陳幸妤今天在法庭上,仍維持對偽證罪指控認罪的態度。陳幸妤委任律師陳國華表示,本案案情單純,極可能在下次13日開庭時就完成辯結,即使13日沒有完成辯論程序,應該再開一次庭即可結束,因此預計可以很快的完成審理程序並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