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0日電/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說,莫拉克颱風給南台灣帶來慘重災情。但似乎帶來的不只是雨水,也帶來政治人物口水,屏東縣官員指出“國防部”馳援緩慢,而“國防部”則出示通報紀錄自清沒延誤。
推諉並不能減輕民眾絲毫的痛苦,重點是,從年年都會有的風災大患中,我們的政府到底學到什麼?打破歷史紀錄的可怕雨量,必然會造成重大災情,這種“人力不能勝天”的苦處,人民是可以理解的,就如筆者在電視上看到一位在災區的婦人對著鏡頭說:“這樣的天災,我們可以諒解。”這就是台灣人民可愛的地方,敬天而敦厚。
但在人力可以防範的部分,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呢?就以“國防部”為例,在“這一次”風災中,到底有沒有延誤尚不是最重要的問題關鍵,重要的是主其事的政府首長,到現在還沒能認真的對台灣“國防”的定位、資源分配、組織架構等,做出結構性的改造。
以九十八年度編列新台幣三千二百五十六億國防預算來說,若以我們所繳的稅金來比喻,人民每繳一百元,就有二十塊是用在國防。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即是:這麼龐大的預算,投資報酬率如何?
請問負責“國防”的政府首長,近廿年來,台灣因為戰爭死的人有多少?又請問,台灣這廿年來,台灣死於風災、水患、地震的人又有多少?每年花去這麼多人民的血汗錢、耗用如此鉅大的寶貴資源,國防的效益在那裡?而這也是主事者不敢面對的,或始終以因循的態度敷衍的問題:如此龐大的國防預算合理嗎?不合理的預算不僅僅是浪費資源,帶來貪瀆!也會因為預算排擠,造成其他部門資源不足反而讓人民活不下去的無數悲劇,包括社福破網,乃至於這次風災的動員、防災、救災能量不夠。
筆者衷心地建議政府,將救災、防災、備災列為“國軍”的“主要任務”之一。以我國國防法為例,全法僅在第二十八條談及“民防組織”時,才一句話帶到為了防災救護“得”成立“民防組織”。至少請即刻修改國防法,在該法第二條的國防目的中,加入救災防災的任務使命。
換言之,政府要將國防的定義做出更切合實際的調整,將國防從狹隘的“戰爭”範疇,擴延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守衛。說白一點,時代變遷、兩岸局勢丕變,這廿年來,死在“兩岸戰爭”中的台灣人民恐怕一個也無,但台灣每年卻都得飽受颱風及地震的肆虐,孰輕孰重還不明白,這難道還不值得我們投下重大資本,認真面對嗎?
筆者想到了日本自衛隊例子,由於啟動戰爭的歷史陰影揮之不去,自衛隊早期在日本地位一直受到這樣氛圍影響而不振。然而,日本自衛隊的自信心與榮譽感,並不是從“戰爭”中重新獲得的,而是透過持續性地參與內外各項救災活動,而贏得信任與美譽。一九五○年代開始,不論是在風災、水患、地震等天災,還包括墜機等重大交通事故乃至於地鐵毒氣等重大國內危機事件,都有日本自衛隊的身影,甚至日本自衛隊還定期參加國際性的“防災演習”,進行國際性的經驗交流。透過持續不斷以及專業先進的人道救援,日本軍人贏得國人與世界的尊敬。
在台灣的九二一地震以及大陸的汶川地震中,筆者見識到先進國家救災隊伍的專業和精緻的設備,相較之下,紅十字會在九二一之後辛苦建置的救災備災隊伍,很難望其項背,這不是台灣救援隊的熱誠不夠或敬業不足,而是資源上就遠遠不足。因為,政府並沒有認真的投下任何資源,去建構“充分、專業的救災部隊”,與每年幾乎必來的颱風、土石流,還有不定期威脅我們的強震搏抗,捍衛人民減少天災威脅的需要。
“國防部”在南部防災救災有沒有延誤?我願意相信沒有!但“國防部”在結構改革上有沒有延慢呢?到底是對岸的人民解放軍造成的威脅大?還是狂風暴雨地震對我們的威脅大?請馬英九、劉院長與陳部長,好好的、認真的、用心的想一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