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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旗與中評社記者合影 |
1992年,辛旗曾在台灣的雜誌《中國論壇》上發表一篇文章,題目為“對中國統一前景的幾點思考”。這篇文章後來被收入2003年出版的辛旗的論文集《跨世紀的思考》。
這篇文章對如何解決主權衝突、如何解決治權的問題、如何解決治權談判中的法律定位、如何解決治權談判過渡時期的貨幣聯盟、經濟一體化、社會一體化、法律衝突仲裁問題、單一貨幣區、主權的垂直分割、治權和主權的關係,統一之前的法律銜接、法律服務、金融協調機構的成立,軍隊如何處理等問題,都有十分清楚的構思和論述。
這篇文章中特別講到,兩岸之間要真正突破雙方的分歧,關鍵要解決統一之後的國家形式,這目前是一個雙方難解的結,因為雙方互不承認對方的“國號”和基本的“國體”。
在文章中,辛旗用到“政治安排”這個概念。所謂“政治安排”,就是說統一之後國家的形式是什麼,包括國號、國旗、憲法體制。
辛旗曾經提出一個觀點:如果兩岸之間的談判地位難以用名稱解決的話,可以成立“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大陸和平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台灣和平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進行談判,形成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並在此基礎上探討一個大的憲章,當然這將涵蓋兩岸現有的憲法體系,它是一個“更高的屋頂”。這樣我們就可以突破西方國際法理論、歐洲中心論等理論給我們造成的思維定式和羈絆。如此,我們才可以通過中國五千年歷史、我們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文化規範,創造一種新的中國統一的理論、方法、法律體系。
“17年之後,我的思想觀念依然沒有變。”如今看來,辛旗這篇逾萬字的學術文章既被兩岸關係歷史發展所證明,至今還是具有指導意義的。
辛旗指出,兩岸必須通過邁向統一進程中以政治談判協定實現標誌立著統一的國家形式調整,通過政治方面合情合理合法合民心合歷史大趨勢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來實現統一。在此之前,和平發展是一個過渡時期,這時需要我們解放思想,在兩岸和平發展進程中尋求解決辦法、尋找突破,為最終實現統一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