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改名為“城管監察局”
據介紹,順義城管大隊已向市城管執法局申請更名為“順義區城市管理監察局”,獲得批准。目前正在向順義區政府申請。
周霆鈞說,改名只是第一步,他們還將向區政府申請成立順義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由區政府領導出任主任一職,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城市管理監察局”領導出任辦公室主任,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體制,“這才是真正的大城管,也是城市管理真正的出路”。
據悉,北京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也對順義城管的監察進行了考察,正在考慮把順義當成全市的一個試點。
■對話.順義城管大隊大隊長周霆鈞
小商小販應由屬地負責
記者:為何會想出大監察的概念?
周霆鈞:從“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來,城管被賦予了監察和執法的職責,但在履行職責時,往往只注重執法,而忽視了大監察的職能。經過與城管大隊同事開會研討,最終形成“大監察”的初步體系。
記者:為何要強調城管監察大於執法?
周霆鈞:城管目前的很多執法職能都是其他部門不要,推給城管的,城管獨立執法並沒有法律依據,城管為了完成執法任務,不得不強行執法,結果就出現了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因此,城管目前的監察職能應大於綜合執法,城管應只對有法可依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記者:小商小販、黑車等問題該誰來管?
周霆鈞:小商小販等問題,以及一個地區環境亂,屬地政府應負責任。是因為當地政府沒有解決老百姓的需求,才出現了這些問題。城管應該向這些官員“執法”(監察),而不是向老百姓執法。
記者:其他部門會聽嗎?城管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
周霆鈞:一些部門開始時也不理解,但有區政府的支持,慢慢配合得也很好。通過城管的監察,當地政府把問題解決了,受到了區政府的表揚,就能形成良性循環。城管也要受區監察局等部門的“監察”,談不到權力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