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為何“紅黑通吃”?
陳明亮落馬後,重慶市民以及企業界拍手稱快。
隨著陳明亮的倒台,他的一些舊賬也被翻了出來。政法機關調查發現,早在20世紀90年代末,陳明亮就已經有諸多違法犯罪事實。比如,1998年9月,因陳明亮在賓館的電子遊戲廳被公安機關查處,他懷疑是趙某舉報,並以此為由,採取威脅、暴力毆打手段,敲詐趙某現金10萬元。同樣在1998年,陳明亮欠受害人周某裝修費20萬元,周某找他要錢,反被陳明亮打成輕傷。
“要是在陳明亮黑社會組織還沒有形成氣候的時候就打擊處理,就不會養虎遺患,更不會讓其坐大形成氣候。”一名法律界人士說。
一些社會人士指出,陳明亮劣跡斑斑,群眾反映強烈。但其不僅沒有受到查處,還當選為人大代表,戴上“紅帽子”搞黑社會的勾當,的確值得讓人反思。
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光磊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當前黑社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千方百計拉攏腐蝕黨政幹部和政法幹警,尋求“保護傘”。一些黑惡犯罪頭目甚至披上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政治外衣,加緊向政治領域滲透,尋求“政治庇護”,危害執政基礎。
在重慶“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落網的“黑老大”中的一些人都頭頂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光環”。如在公路客運、房地產開發等領域“以黑養商”的黎強是重慶市人大代表,壟斷重慶豬肉市場的王天倫是重慶大渡口區政協委員。
這引起社會各界的憂慮和關注。重慶著名律師周立太認為,當前,一些地方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一種組織安排,作為一種政治待遇,向所謂的“致富能人”傾斜,似乎掙錢多,能納稅就一俊遮百醜,而做代表委員最重要的民意基礎反而成了可有可無的指標。這其實是一些幹部“GDP崇拜”和政績觀異化的表現,是另外一種“傍大款”的行為。只有把好代表委員“入口關”,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才能消除“以紅養黑”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