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世博會倒計時250天之際,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24日頒布實施通用於三地的《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範 第1部分:通則》。該標準的頒布實施,意味著長三角地區公共場所有了統一的英文譯寫標準。
新華社報道,《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範 第1部分:通則》共6條,對公共場所英文的譯寫原則、翻譯方法和要求、書寫要求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通則》附錄中例舉了337條通用類設施及功能信息、警示提示信息的標準譯法。
該標準由二省一市語言文字管理和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共同組織三地專家制定,通則內容依據國家有關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根據三地公共場所英文譯寫的實際使用要求確定,並經上網公示和專家審定。
據介紹,社會發展尤其是2010年世博會的日益臨近,對長三角地區公共場所的英文使用提出了較高要求。但由於翻譯水準參差不齊,以及缺乏統一的參照標準,各地均存在很多單詞拼寫錯誤、語法運用失誤、同一事物或概念在不同場合下的譯法不一致等問題,不但沒有方便外籍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反而使他們感到困惑,影響了整個長三角地區的社會文明形象和國際化進程。
有關專家表示,制定適用於整個長三角地區的英文譯寫標準,規範公共場所的英文使用,對樹立長三角地區的國際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