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底,冠城正業就委托北京冠城新紀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冠城新紀)實施太陽宮B區土地前期綜合開發,冠城新紀系冠城大通大股東的子公司,法人代表也是韓國建。
顯然,中石油這筆借款不僅比銀行的同期貸款利率要低,也比開發商同期從信托機構的借款利息低,在2007年、2008年開發商資金緊張的環境下,與市場融資相比,開發商成本就更低了。
“低息貸款”有目的?
某房地產咨詢機構的一位人士說,中石油低息貸款給開發商,不違法,但雙方均出於其他的目的,是不道德的。
顯然,中石油通過低息貸款給開發商獲得了開發房在購房上的優惠價格,不過,中石油提供的貸款可是國有資產,低息再怎麼說也是讓國有資產受到損失了。
據了解,冠城大通公司總部位於福建福州,在北京僅有兩個項目。這些項目大部門分被中石油購買。中石化也購買了該公司在北京的相關項目,種種事實說明冠城大通與兩大石油公司存在著某種關係。
2008年10月,冠城大通將北京朝陽區太陽宮金星園8號樓建築面積為5.24萬平方米的辦公樓,以7.7億的價格售給北京華油服務總公司,均價每平方米14700元。
2009年3月,冠城大通全資子公司北京京冠控股80%的子公司——北京鑫陽房地產公司將北京崇文區一處可售面積2.55萬平方米的危改項目寫字樓,作價3.44億賣給中石油,每平方米13500元,另有20個地下車庫,合計3200萬元。2009年3月,冠城大通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業房地產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太陽星城三期的8幢住宅樓和2幢商用樓,外加2個地下停車場,以20.6億元的團購價出售給北京華油服務總公司,每平方米9000多元。
此外,今年3月份,冠城大通還通過旗下子公司與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簽署協議,將廣渠門外南街危改項目A區A1寫字樓及A區1#地下車庫,出售給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而A區A1寫字樓,面積為2.55萬平方米,交易價格約為3.72億元(含200個停車位,每個16萬元),成交均價約為13500元/平方米。
對於兩家的關係,外界還有傳言稱,早在2005年,在冠城大通資金緊張的情況下,中石油籌集了6億元資金用於解決自己的職工住房問題,並讓冠城大通代建職工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