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8日電/針對今年4月22日發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衝突事件,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遭到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邱議瑩今(8)日說,李慶華在議事殿堂連續10多次以“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和議事無關、涉及人身攻擊的惡毒字眼,對她及她的父母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以“尊重議會自律原則”判決李慶華無罪;但同一件事,台北地檢署卻將她以公然侮辱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除了強調自己無罪之外,更質疑國民黨在背後操弄司法。
今日新聞報道,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備質詢,由於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未受邀列席,引發民進黨“立委”不滿,國民黨李慶華質詢時,當場向台下的綠委嗆聲,邱議瑩怎麼不邀請洪奇昌、張俊雄等人列席,綠委群起回擊。
李慶華點名邱議瑩“有點風度和家教嘛!”,“潑婦罵街”,還不斷挑釁“你要潑水嗎?”,“你還要打我嗎?”邱議瑩上前理論不過,儘管藍綠“立委”一片勸和,邱議瑩最後還是衝上已在台下的李慶華,從背後甩上一巴掌,角度偏了點,只掃到李慶華的左耳後方,李慶華憤而痛批“暴力“立委””、“民進黨是暴力黨”,民進黨“立委”群起聲援邱議瑩,林淑芬與邱議瑩大罵李慶華是“孬種”、“只會欺負女人”。
李慶華一氣之下,前往北檢按鈴控告邱議瑩涉及傷害及公然污辱罪,事發幾天後,李慶華態度逐漸軟化表示,“我不需要邱議瑩跟我道歉”並將傷害告訴撤回;邱議瑩則說,李慶華公然罵她“沒家教”、“潑婦”達11次之多,她已正式向法院遞狀,控告李慶華“公然侮辱”,但法院判決無罪。
對於遭到聲請簡易判決,邱議瑩表示,同一個司法體系,對同一件事有兩套不同標準,讓人莫衷一是,她強烈質疑國民黨在背後操弄司法,企圖影響司法公正,打擊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對此她深感心寒。邱議瑩說,她堅持自己是無罪的,並呼籲法院應以對李慶華判決的相同標準來審理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