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記者 康子仁)扁家世紀弊案今天宣判,除了陳水扁夫婦被判處重刑,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也因為連續侵占公有財物、利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之非機密費以及拿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等罪嫌,分別獲判20年和16年有期徒刑,刑期不可謂不重。
合議庭指出,審酌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均為被告陳水扁之重要幕僚,長久跟隨被告陳水扁競選、擔任公職,深獲被告陳水扁之信任,其2 人領用“國家”高薪俸錄,本應遵守法律、奉公守法,卻基於私誼,惑於官位、權勢,未有公務員忠國忠民之節操,甘淪為被告陳水扁、吳淑珍之家臣,仰仗被告陳水扁、吳淑珍之指示,任由被告陳水扁、吳淑珍及其2人之家人,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用途,破壞“國家”體制,危害非輕。
法官認為,被告馬永成為臺灣大學政治系畢業,被告林德訓亦有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之高學歷,不知貢獻長才,反而以之為被告陳水扁、吳淑珍2人拒絕外部審計、司法偵查,以掩飾本案犯罪遭揭發,惟尚無證據亦由“國務機要費”中獲取鉅額不法利益,及其2人之素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犯後不知悔悟等一切情況判處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