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陳水扁辦公室發出“陳水扁發表對九一一判決的十點意見”。陳水扁痛批一審判決是“古代縣太爺身兼判官的道德審”,他還強調,馬英九特別費案被以貪污罪嫌起訴時,宣布競選二○○八年“總統”,他當然可以比照,宣布挑戰馬英九二○一二年“總統”的連任之路,但他不會這樣做,看到判決書,讓他更有信心為自己的清白辯護。
陳水扁已經到了氣急敗壞的地步,說起話來滿口胡言。馬英九宣佈參選2008的時候,只是被起訴,沒有一審判決,如果一審判決有罪,一定不可能參選。而今天陳水扁已經被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如何還可以與馬英九當時處境相提並論?如果陳水扁此時一定要提出來參選2012,豈不樂翻了全社會,人心愉悅,當作世紀笑話來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