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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宏明:洽簽ECFA 台灣準備好了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23 11:13:25  


  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台灣前“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師大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所兼任副教授蔡宏明今天在聯合報發表文章說,國台辦王毅主任表示:ECFA要等到兩岸都準備好了,才能談起來。顯示由於ECFA觸及複雜的產業經濟利益,兩岸當局都步步為營。那麼,我們“準備好了”嗎?

  文章說,對於ECFA之準備與談判策略的規劃,台灣“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稱,“立院”有權事前參與ECFA決策,並推舉代表參與協商。該建議與吳敦義“不贊成‘國會’派代表坐上談判桌”之立場,顯然不同。除了顯示台方之ECFA決策過程,可能衍生“國會”監督方式之爭議外,更凸顯出建立良好的互動模式,以形成“對台灣有利”之談判策略的必要性。

  基本上,吳敦義對於“立院”參與ECFA決策之構想,是採國際通行的“先簽後審”模式,強調事前會向“國會”簡報,簽訂的協議還要經“國會”審議通過,而排除“先審後簽”的可能。

  但是,“先簽後審”需要有良好的互動模式,主要原因在於兩岸經貿談判與其他自由貿易協定(FTA)或對外經貿談判一樣,都涉及兩種平衡關係:一為“兩岸平衡關係”,亦即雙方所達成之協議,係反映兩岸可以接受且符合自身利益的條件;二為“對內平衡關係”,即ECFA雖然對台灣不同群體之利益有不同影響,但是“立院”多數可以接受的。

  文章說,假設未建立良好的互動模式,則未來若ECFA在“國會”衍生爭議,而遭擱置或推翻協議內容文字,勢必造成重啟談判問題;或即使“立法院”通過協議,但面對反對黨和民眾的極力抗爭,仍將影響其執行,甚至於影響未來的兩岸關係。

  至於“‘立院’參與協商”,除造成干預行政權責外,“立院”代表的黨派屬性、對特定產業或族群之偏好或利益傾向,都將影響談判,更將造成各界質疑,而使台灣共識難以形成。

  文章說,因此,有必要參考美國一九七四年貿易法“快速授權”(TPA)模式。以FTA談判為例,TPA處理行政與立法部門在談判的互動模式,包括行政機關於談判前與“國會”相關委員會諮商;談判進行中,應定期與“國會”觀察團及其他“國會”相關委員會諮商;談判完成後,應將FTA草案報告給“國會”等。但“國會”並不實際參與談判。

  換言之,ECFA的“國會”監督,應是行政與立法各司其責,針對ECFA的重要議題進行討論,且“行政院”向“立法院”報告有關談判之最新進展。此外,為避免立法部門將談判內容及底線揭露,造成談判上不利的地位,“立法院”也應思考組成與“行政院”溝通之專業性跨黨派小組,同時建立嚴格參與條件,以及包括保密義務在內之運作規則,才能進行有意義的監督,形成“對台灣有利”之談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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