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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準備召開的此次江陳會,應爭取排進ECFA的議題。 |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台灣工商時報今天的社論說,時序進入今年的第四季,兩岸經貿正在迎來一連串“躍進發展”的契機。我們衷心期盼,兩岸當局都能抱持積極的態度,充分掌握當前契機,促成兩岸經貿關係的大步提升,使今年第四季成為“豐收的一季”。
社論說,兩岸關係剛經受過達賴、熱比婭事件的考驗,幸而雨過天晴。因此,進入第四季的兩岸關係,環境氛圍理當是雲淡風輕,正是賡續推動兩岸經貿的“好節氣”。特別是,第四季一開頭的十月,兩岸即迎來“十一”、“中秋”、“雙十”等節日,慶典氣氛濃厚,台商們在業務上已摩拳擦掌,準備大力攻佔內銷市場,這氣氛當然適合兩岸經貿政策搭上“順風車”,往前發展。而到季末的十二月,則是兩岸實現大三通海空直航一週年,更是促使兩岸經貿“上一個新台階”的好時機。而最重要的是,“第四次江陳會”排定本季內在台灣舉行,料將在本地掀起一波“兩岸熱”。總的來看,今年第四季的兩岸經貿,客觀上易於突破、發展,只要兩岸當局順勢推動,必有連串碩果。
回顧今年年初以來的兩岸經貿關係,可說是“先熱後冷”。年初,兩岸有“直航熱”、“陸客觀光熱”。到四月,又有“第三次江陳會”所帶來的“金融熱”、“陸資熱”。可惜,年中以後,一連串的負面事件接踵而來,使兩岸互動出現遲滯不前的現象。包括H1N1新流感擴散、兩岸經濟與金融合作協議準備工作遲緩、台灣發生八八水災、達賴喇嘛來台、熱比婭有意訪台等,都對兩岸經貿造成負面影響。於今總結前三季的兩岸經貿發展成績,可說是“進展太少,不符合原先期待”。因此,最後的這一季,兩岸雙方一定要共同積極掌握,把進度補回來。
社論說,我們希望,兩岸經貿在第四季,能夠出現如下的進展:
第一,MOU(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順利簽署。這項規範兩岸金融交流合作的重要文件,目前兩岸雙方已對其原則性條款達成共識,但還有一些技術性的問題,尚在協商之中。無論如何,此刻距今年四月第三次江陳會的簽署金融合作協議,已有五個月之久,然後續配套的MOU協商,卻遲遲未能瓜熟蒂落,不免引發各界議論。我們認為,兩岸金融交流合作之研議,已經年累月,其機會與風險均已充分評估,雙方金融當局應有條件“快刀斬亂麻”,在今年第四季內完成MOU的簽署,切莫拖到明年。
第二,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至少完成草案。這項事關兩岸產業合作、經濟互補互利的重要協議,目前兩岸雙方對其文本草案,尚在“各自研議”階段,以致該協議之簽署時間,仍是遙遙無期。鑒於“東協十加一”(中國與東協自由貿易區)即將在明年初實現關稅相互減讓,對我相關產業之威脅已迫在眉睫,是以我們建議,兩岸雙方對ECFA,應在今年第四季內,及早展開有系統的“共同研議”工作,並最遲於年底前完成雙方一起認可的草案,以便提報雙方決策階層作最後考量後,拍板定案,而盡早排定簽署時程。
第三,陸資入台出現“標竿性”大項目。陸資入台自今年年中開放以來,迄今實際入台的陸資,均屬中小型項目,以致陸資對兩岸經貿的影響未能顯現,其未來發展動向亦不明朗。為實現當初開放陸資所設定的“兩岸經貿正常化”政策目標,兩岸雙方最好在今年第四季內,合力促成幾個具有標竿性的陸資入台大項目,如兩岸企業大規模合資,以聯合開拓新市場、研發高科技產品等。這將使明年的兩岸經貿氣象一新。
第四,第四次江陳會增加“亮點”。正準備召開的此次江陳會,應爭取排進ECFA的議題。如無法排進,或“有排進,但尚未簽署”,則此次江陳會,仍應排入具有全局影響力的經貿議題,如產業對接、產業標準共建等,以展現具體成效。如此重要的會議,是提升兩岸經貿的難得機會,一定要有顯著成果,不能以討論次要的一般議題為足,而致“為開會而開會”,徒然流於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