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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甘乃威“桃色門” 立法會啟動罷免機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10 08:50:20  


立法會內會通過啟動罷免議員程序。
  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涉嫌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女助理的“桃色門”事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首次就並未涉及刑事的事件正式啟動立會罷免議員的程序。內委會決定,根據以《基本法》第79條為基礎的議事規則第49條(B),在內委會屬下成立小組跟進調查,倘證實甘乃威行為不檢,即可由立法會全體三分二議員通過動議將他罷免。不過,會上包括提出由內會跟進事件的泛民主派政黨,無人願意根據相關規定先對甘乃威提出譴責動議,經過一番爭拗,最終決定由內會主席劉健儀提出。

  文匯報報道,自甘乃威“桃色門”事件爆發後,各泛民主派議員均宣稱,支持由會內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並調查事件,並贊成立法會大會賦權予該委員會調查及傳召證人的權力。不過,在昨日的內委會會議上,除民主黨各議員因事件涉及同黨而未有發言外,其他泛民主派政黨均改口徑,率先質疑該委員會無權處理涉及議員個人操守的問題。

  公民黨反對利監會擴權

  公民黨的吳靄儀稱,《基本法》和立會議事規則已有明確規定,如何跟進涉及議員操守的處理方法,包括譴責的程序,故反對因是次“單一事件”而貿然擴大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權力。同黨的湯家驊亦稱,立會目前已有既定機制處理類似的事件,又稱很多事件背後均有強烈的政治色彩,“不能輕易以一個簡單的大多數,便決定一名民選議員的政治前途”,故不贊成擴大該委員會的權力,以免變成“無底深潭”。

  民協的馮檢基則聲稱,類似的道德審判可能演化成政治角力,對當事人不公平,並擔心因此而開了不良先例,又聲言每個議員的道德標準都有分別,故不應該由議員去裁決其他議員的操守。

  劉江華質疑轉移視線

  不過,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即提出,公眾關心整件事件的真相,而無論牽涉其中的議員或其政黨均願意接受公平公開的調查,但如今立會在討論如何調查是次事件時,泛民主派就在討論中連番引用“政治打壓”、“擴權”等字眼,“講到好似有人搞搞震咁”,意圖轉移視線,並提出“這樣那樣”的技術性問題,與公眾了解真相的期望出現很大落差,令人質疑泛民主派處事雙重標準,憂慮市民會因此而質疑立法會裡有“兩把尺”,“如果今日政府官員有同一件事發生,剛才發言的內容會完全相反。”

  最後,出席是次內會的議員一致通過,根據《基本法》以及議事規則的程序,開展“取消議員資格”的程序。

  憂高高舉起慢慢放低

  不過,要開展相關程序,必須由會內一名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譴責動議。劉江華此時發現,方才慷慨陳詞、贊成要啟動“取消議員資格”程序的泛民主派議員,無人提出討論這個關鍵問題,遂發言質疑泛民主派有心迴避,予人“高高舉起,慢慢放低”的感覺,擔心所謂的調查最後會不了了之。對此,各泛民主派議員均支吾以對,內會主席劉健儀遂建議,由最初倡議按49B條處理的吳靄儀負責提出動議,或由各黨派抽籤決定。但吳靄儀未肯“接招”,反指內會主席角色中立,是最適宜提出該譴責動議者,最終內會決定,由獲選連任內會主席的劉健儀提出該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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